2018年4月30日 事务所相关信息

关于在越南胡志明申请设立代表处的通知

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决定于越南胡志明市设立代表处,并已向越南政府部门提交申请,争取今年夏季开始对外办公。

本所于1998年设立北京代表处、2005年设立上海代表处、2012年设立新加坡代表处、2013年设立曼谷办事处(2015年改为曼谷代表处,2017年与Chandler & Thong-ek Offices Limited进行经营整合,将CTLO更名为Chandler MHM Limited)、2014年设立仰光代表处、2016年设立雅加达办事处(位于ARFIDEA KADRI SAHETAPY-ENGEL TISNADISASTRA法律事务所内),在率先积极开展中国业务的同时,还充分发挥本所丰富的跨境案件经验,为其他亚洲新兴国家提供亚洲相关业务的法律支持。

在此之前,本所一直以东京、新加坡、曼谷的各代表处及办事处为活动平台,并通过长期向当地合作律所派驻日本律师的形式,参与越南各种开拓性案件。近期,随着案件的急剧增加,在越南当地提供法律支持的需求进一步增长。本所始终以“顺应时代变化,应对多样化的法律需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使命,为了强化越南当地的服务体制,本次向越南政府部门提交了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争取今年夏季开始对外办公。

关于设立日期、设立地点等具体内容,待上述设立胡志明代表处的申请获准后,另行通知。

(如有咨询事项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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