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针对近年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行政诉讼,拥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律师可以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迅速合理地解决案件。

对金融厅关于修改有价证券报告书命令和缴纳课征金命令、对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排除措施命令、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处分、对专利厅的拒绝核准、对都道府县长官关于专利研发和城市规划业务的认可等行政机关的处分如有不服,可以提起行政不服申请,除了行政诉讼以外,也可以通过某些专业领域设置的特别纠纷解决程序(金融厅、专利厅的审判、电子信息监督管理审议会的审判、公害调查委员会及电力通信事业纠纷处理委员会的纠纷处理程序等)提起争议。作为诉讼及其他纠纷解决有关业务的一环,本所在行政诉讼中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实绩。

本所的在籍律师中,有许多曾有过外派至各行政机关、审查会、审议会工作的经验,通过这些精通行政诉讼程序的律师与其他各专业领域的律师携手合作,无论是从行政角度还是从业务的角度,都可以根据不同的立场建言献策并代理各种法律手续。

此外,本所律师在处理金融厅、证券交易等监管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税务机关、劳动基准监督署等的现场检查及报告命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且具备在此类行政调查中作出迅速且准确的应对的完善体制。

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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