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条款
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法人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MHM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境外事务所(含相关事务所,且包括北京代表处、森濱田松本知識産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新加坡代表处(Mori Hamada & Matsumoto (Singapore) LLP)、曼谷代表处(Chandler MHM Limited)、仰光代表处(Myanmar Legal MHM Limited)、胡志明代表处、河内代表处、雅加达代表处*(ATD Law in association with Mori Hamada & Matsumoto)、马尼拉代表处*(Tayag Ngochua & Chu, a member firm of Mori Hamada & Matsumoto)、纽约代表处(Mori Hamada & Matsumoto NY LLP)等各境外事务所(*合作所))(以下单指或统称为“本事务所集团”)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本隐私保护条款。
1.个人信息的取得
本事务所集团通过正当渠道取得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事务所集团将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除非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可的事由,否则未经本人同意,不超越该范围使用个人信息。
- 法律相关业务
- 研究会、演讲、研讨会、其他集会等的邀请
- 书籍、论文等法务相关信息、贺年卡等问候函的寄送及发送
- 咨询回复
- 人才的招聘选拔、联系、录用后的人事管理
- 其他有关上述使用目的的附随目的
3.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本事务所集团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事务所集团有可能根据以下规定,共同使用各自已经取得的个人信息。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其他各自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全部项目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本事务所集团
(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 法律相关业务
- 研究会、演讲、研讨会、其他集会等的邀请
- 书籍、论文等法务相关信息、贺年卡等问候函的寄送及发送
- 咨询回复
- 人才的招聘选拔、联系、录用后的人事管理
- 其他有关上述使用目的的附随目的
(管理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的责任人)
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合伙)
5.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本事务所集团通过事务所的内部运营体制及职工培训妥善管理个人信息,采取措施预防个人信息的泄露、灭失、毁损等。
6.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通知、披露、订正、要求停止使用等
本人就个人信息向本事务所集团提出披露、订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彻底删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通知使用目的的申请的,本事务所集团在确认申请提出方为本人后,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诚意且迅速进行应对。
申请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要件的,或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存在允许拒绝披露等的事由的,不予受理。
另外,通知及披露使用目的时会收取手续费,还望您见谅。
7.咨询窗口
本事务所集团接受披露等的申请、意见、问题、投诉、其他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咨询。请通过本事务所的咨询页面联系我们。
8.不断完善
本事务所集团将适时地对与个人信息管理相关的运用状况进行重新评估,不断努力完善,如有需要将变更隐私保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