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其他ADR
充分运用积蓄至今的纠纷解决经验,在国内外的仲裁及调解案件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程序(ADR)中维护客户的权利与利益。
诉讼外交涉决裂时,通过法院的诉讼手段予以解决是通常的处理方法。然而,近来作为企业间纠纷解决的手段,仲裁及调解等诉讼外纷争解决程序(ADR)的利用引人瞩目。
本所自创立以来,一直以解决纠纷为主要业务。本所充分运用常年来对纠纷解决方面的丰富经验,为在仲裁及调解等ADR程序中最大程度确保客户的权利与利益,不断深入钻研。此外,不仅作为客户的代理人,以仲裁人或斡旋人的立场参与纠纷解决的机会也在不断增多。
特别是随着企业活动的全球化,作为国际纠纷解决的手段,利用国际仲裁等ADR(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案件正在迅速增长。本所所属律师,在国际商业会议所(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等国际仲裁机关,作为仲裁案件的代理人及仲裁人处理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各类跨国纠纷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