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重整/破产
基于在大量案件中积累的技术与经验,全力为业务的早期重建、重组提供支援。
本所常年于民事重整手续、公司重整手续等法定重建手续、破产、特别清算等法定清算手续、根据非法定破产程序指南、企业重整ADR程序、中小企业重整支援协商会方案等进行的非法定破产程序这一领域中,作为债务人公司的代理人、财产管理人、监督委员、专家或作为发起人及债权人的代理人等,从上市企业到中小规模企业,参与了大量案件,取得了可观的实绩。
本所以在重整与破产领域积累的经验为基础,并积极引进M&A及金融等企业法务方面的最新技术经验,就需要金融、企业法务领域专业知识及经验的案件,与本所主要从事该等领域的律师组成团队,以求高效地处理案件,并积极参与了大量如破产、经营不善之企业的M&A、DIP融资、ABL(Asset Based Lending)、DES(Debt Equity Swap)、DDS(Debt Debt Swap)、出资人/受让人预定型民事重整、DIP型公司重组等创新型案件。这正是像本所这样同时拥有业务重整、破产领域与金融、企业法务领域两者丰富经验与技术的事务所才能够取得的成果。此外,在办理近年日趋全球化的国际性业务重整、破产案件时,本所拥有国外律师资格并就国外重整案件拥有大量经验与实绩的成员也会加入其中,并且,本所与国外大型律师事务所也保持紧密合作,构筑了能够提供根本性应对的体制。并且,本所在作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时,充分运用站在债务人的立场时所积累的各类经验与技术,于破产诉讼及债权回收领域拥有压倒性的优异实绩。